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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條例「惡法復辟」? 殯葬業者跳腳:力阻法案通過!

《臺灣殯葬資訊網》108/03/26

殯葬條例「惡法復辟」? 殯葬業者跳腳:力阻法案通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醫院得設簡易奠祭設施的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消息傳出後,全國各地殯葬業者齊跳腳,怒指這是惡法的「復辟」,他們表示將全力阻止法案通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通過立委邱志偉、蘇震清及楊曜等人的提案,明定「醫院得劃設適當空間,供家屬暫厝牌位之簡易奠祭設施。」震驚全國各地葬儀公會及殯葬業者。他們萬萬想不到原殯葬管理條例第 71 條「醫院得設置殮殯奠祭設施」的惡法,好不容易於 101 年修正為第 65 條:「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竟然會在施行 2 年不到,就被少數既得利益者「復辟」。

殯葬業者表示,當初原條例第 71 條於 91 年施行後數月,全國的殯葬業者就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指出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造成國內殯葬市場秩序大亂,要求修改該法條。經過 10 年的努力,好不容易於 101 年的大修法中,通過「醫院不得設置殮殯奠祭設施」的第 65 條修正案,並在 5 年的落日條款下,於 106 年 7 月 1 日才正式讓醫、殯分流。豈料,施行不過 1 年餘,就再遭反撲,企圖翻盤復辟。

業者指出,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得標管理的極少數殯葬業者藉管理名義,扣住屍體不放,不讓接受喪家委託的合法業者接觸服務,猶如綁架死人,再向家屬加價服務,讓家屬分攤高額的太平間權利金。平均每一案件的家屬都要增加 3 萬元的喪葬費用,藉機剝削甫喪親而慌亂無措的家屬。

業者分析,由於關係每年近 10 億元的利益,醫院和極少數殯葬業者等既得利益者捨不下這塊大餅,透過各種方式企圖在奪回過去掌握在他們手裡的利益。因此讓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復辟」是最直接的手段。

不過,業者強調,他們會盡一切力量阻擋法案的通過,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和正常的殯葬市場秩序。他們也期待立法委員們明辨事情背後的利益糾葛,不要重蹈覆轍,讓惡法復辟。(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

 
以上圖文資訊內容轉載自
臺灣殯葬資訊網:http://www.taiwanfuneral.com/NewDetail.php?Seq=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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