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 ?

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請領國民年金喪葬給付

可以領到多少錢? 要怎麼申請? 有規定要在多久期限內提出申請嗎?

  1. 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死亡的被保險人,就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如果是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所以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
  2. 喪葬給付的金額是按照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以目前月投保金額17,280元計算,給付金額是8萬6,400元。
  3. 符合喪葬給付請領條件欲提出申請的人,請備妥下列書件後寄送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就可以了:
    (1)「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 ─填妥各項資料、地址,以及匯入帳戶(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國內的帳戶),並在指定欄位黏貼好申請人(即支出 殯葬費的人)的身分證正背面影本、要入帳的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 (申請書也可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櫃台索取)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如果是死亡宣告,要檢附判決書
    (3)載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
    (4)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
  4. 喪葬給付必須在被保險人死亡之日起的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以上資訊內容轉載自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國民年金 » FAQ » 喪葬給付 :
http://www.bli.gov.tw/sub.aspx?a=XVQet9%2BQfPo%3D

延伸閱讀 :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請領手續

分享:

Follow YANGZI

北區服務處(北北基、桃、竹)

台北市北投區中正街17巷9號
02-2893-4868
0931-048-953
Google Map 地圖

中區服務處(苗、中、彰、投)

台中市西區五權西六街22號
04-2373-0007
0932-211-100
Google Map 地圖

南區服務處(嘉、南、高、屏)

高雄市三民區昌裕街107號
0905-333-100
Google Map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