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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切結書領回死胎 小寶貝免當醫療廢棄物

出版時間:2017/12/30 19:05
 
十八周不幸夭折死胎因無法開立死產證明,不肖業者竟便宜行事將其裝箱棄置河中被釣客發現
十八周不幸夭折死胎因無法開立死產證明,不肖業者竟便宜行事將其裝箱棄置河中被釣客發現。(警方提供)

 
20 周以上是「小天使」,不到 20 周就是「醫療廢棄物」,連進火葬場焚化的機會都沒有?台中市 1 名婦人懷孕 18 周後流產,葬儀社收錢答應安葬死胎,卻將死胎丟進河裡,除了婦人傷痛欲絕,也再度讓死胎被認定為醫療廢棄物的規定曝了光。
 
台中市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黃士峰表示,目前針對 20 周以上死胎,只要依據醫院開立的「死產證明」就可以送入火葬場焚化遺體,但對於 20 周以下的死胎,醫院一般列為「醫療廢棄物」交付專責環保單位處理。
 
但懷胎何其不易,要家屬將無緣的寶貝以「醫療廢棄物」處理總是難捨。對此,黃士峰表示,環保署因此針對 20 周以下的死胎另訂 1 條解釋文,即產出死胎後立即跟醫院簽下切結書,領回死胎遺體,交由殯葬業者以火葬或樹葬等方式「妥善處理」,就可排除將死胎列為「醫療廢棄物」處理之列。
 
婦產科醫師李茂盛指出,胎兒約 6 到 7 周出現心跳,10 周就擁有頭與四肢的人形,「只要心臟會跳就是 1 個生命,不是物體,不幸夭折,當然也要以人的方式火化!」他說,醫師診斷證明都會很清楚詳載,協助家屬處理,環保署應減化家屬申請流程,協助傷心家屬幫孩子順利投胎,下輩子成為另一個健康天使。(曾雪蒨/台中報導)

不孕症權威醫師李茂盛說,胎兒從有心跳開始就是個生命,即使不幸夭折,也應被當人一樣有尊嚴地離開
不孕症權威醫師李茂盛說,胎兒從有心跳開始就是個生命,即使不幸夭折,也應被當人一樣有尊嚴地離開。
資料照片


以上圖文資訊內容轉載自
蘋果即時新聞: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q=%E8%98%8B%E6%9E%9C+%E5%8D%B3%E6%99%82&oq=%E8%98%8B%E6%9E%9C+%E5%8F%8A%E6%99%82&aqs=chrome.1.69i57j0.9893j0j4&sourceid=chrome&ie=UT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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